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借阅规则


根据威海市图书馆借阅须知结合本馆实际,制定借阅规则如下:
1、本馆图书实行开架借阅,持有本馆有效借阅证的读者均可免费借阅。
2、社会公众可免证到报刊阅览区阅览报刊,报刊不外借。
3、每个借阅证每次最多借阅8册图书。
4、借阅时间最多为60天,不可续借。
5、请读者借书前,认真检查图书,如发现污损等情况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处理。
6、在书架上选书时,不借的图书要放回原处,不得乱拿乱放,影响图书的查找和利用。
7、请爱护图书、不得涂写、污损、撕页、破坏图书条码(书标、RFID标签)等,如严重影响图书的完整性,无法继续借阅,按第8条处理。
8、如遗失图书系丛书或多卷书按该图书整套价格原价缴纳“遗失费”。遗失书刊应赔偿相同书刊1册。要求购买书名、作者、出版地、出版者、ISBN号完全相同(可以是不同版次)的正版书刊,携书和发票到馆办公室处理。无法赔偿相同书刊,可按下列规定赔偿:
(1)1985年以前出版的书刊按原书价格200倍赔偿。
(2)1985-1990年以前出版的书刊:按原书价格100倍赔偿。
(3)1991-1999年出版的书刊:按原书价格5倍赔偿。
(4)2000年以后出版的书刊:按原书价格2倍赔偿。
(5)外文书刊按其原币种价格折合当日人民币价格后的10倍赔款。

以上赔偿均需另缴纳图书加工费5元。

9、读者可登录“乳山市图书馆”微信公众号,免费阅读在线图书、期刊等数字资源。